各县市区档案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档案馆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仔细对照标准条件中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尤其是代表性成果方面的要求,如实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对所有申报上传材料严格审核,尤其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岗位、代表性成果等进行逐一审查,审核合格的报送市档案馆401室。报送时间:2023年1月18日—1月19日 9:00—17:00。网上材料同步提交。
三、申报咨询。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档案馆党建科(人事科),联系电话0537-2348462。
附件:山东省档案馆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济宁市档案馆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