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政参考(2022年第1期):依托档案资源推动文创产业 传承延续济宁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我国文化建设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济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做出济宁特色、走在时代前列。

    档案资源是保存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档案馆是保存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地。济宁市档案馆依托馆藏档案资源,积极开发档案文化创意产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参与“建设优质公共文化集聚区”,成功争取到山东省档案馆“档案文创产业化发展”试点政策。在此编发本期档案资政参考,以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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