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12个国际档案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新中国的记忆”。历史留痕于档案之上,岁月凝固于档案之中。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纪念6.9国际档案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发挥档案凭证作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际档案日的来历: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