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
6.9国际档案日
教育实践活动
文明单位创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党日
政务服务
普法宣传
相关文章
济宁市档案馆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
济宁市档案局开展“党员活动日”...
济宁市档案局积极动员部署创城工...
济宁市档案馆(局)迅速贯彻落实...
济宁市档案局关于开展特色社会主...
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文明单位创建
 
济宁市档案馆(局)迅速贯彻落实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8-04-23 15:35 信息来源:济宁档案信息网 浏览次数:

        4月19日上午,市档案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矢志不渝、久久为功,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会上,首先原文学习了《济宁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8—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职责,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制定好创城“三张清单”,确保承担的创城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和“路长制”工作,与所驻地的街道、社区及辖区内的其他单位一起,共同承担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测评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准确地发现、记录、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工作不漏项、无缝隙、全覆盖。要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平台,发挥好档案工作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传承文明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学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激发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要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在办公场所设置图文并茂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内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号等媒介加强创城宣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创城标准和文明规范,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文明素质;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抓好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发出“人人都是志愿者”的倡议,充实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会议强调,要继续主动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档案工作的服务和指导,重点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为九个“提升行动”工作提供优质档案服务,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办公室)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