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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2 11:40 信息来源:济宁档案信息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档案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事业宏观管理,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与科学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决定以综合量化评估的形式,对各县市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客观评价。

一、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检查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客观评价各县市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状况,促进档案业务建设与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水平。

二、检查小组人员构成:

检查小组由各县市区档案局(馆)长及市档案局部分人员组成。每个县市区局(馆)长轮流担任执行组长,负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意见反馈等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程序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听”、“看”、“评”、“议”的检查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听取各县市区档案局的自查报告。各县市区档案局以《2013年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综合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为标准,形成自查报告,向检查小组现场汇报本单位自查情况。

2、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档案局的档案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检查小组做出评估结论。

4、检查小组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座谈,对被检查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四、检查时间

初步定于2013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档案局认真学习《2013年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综合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做好自查工作,迎接检查。

咨询科室:市档案局法规业务科

联 系 人:曲梅 张丽

联系电话:0537-2348363

电子邮箱:fgywk@163.com

 

 

附件:1、2013年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综合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

2、2013年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综合评估计分表

 

2013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通知.doc 

 

 

济宁市档案局 

2013年7月18日

编辑: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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