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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档案局关于转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3 09:12 信息来源:济宁档案信息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市管企业(含省驻济企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公布施行,对新形势下企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做了新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为认真贯彻落实10号令,强化企业管理基础工作,提升企业档案管理与服务功能,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10号令,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的公布,以行政规章的方式,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提出新的要求,对企业建立科学合理档案价值鉴定体系、系统完善的档案保管期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是档案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标志着企业档案资源建设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对我国企业档案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企业(含省驻济企业)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各企业要从依法治档的角度出发,认真学习,领会其内涵,掌握其精神实质,把《规定》作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正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工作的指南。各企业(含省驻济企业)要成立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部门和主要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列入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步骤,确保工作落实。

二、要认真执行《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科学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各企业档案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精神,根据本企业性质、主营业务、企业内部机构履行的职能等对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梳理。文件信息源头调研工作内容要辐射企业各级各部门,归档文件范围要按照产权归属的要求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遗漏一个部门、一个基层单位。企业档案部门要深入实际,展开调查,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门别类,分清哪些具体文件材料应该归档,哪类具体文件材料不应归档;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根据其重要程度,合理确定其保管期限。在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报前,企业应召开论证会。

三、加大业务指导、监督力度,建立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制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严格把关,做好所辖区域所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核工作。《规定》实施后,各企业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要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才可执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所辖区域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的指导,以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查把关。20131231日前,市、县(市区)管企业要将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电子版分别报市、县(市区)档案局业务科进行初审,2014930日前,市、县(市区)管企业全部完成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重新编制工作。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在201410底前,完成对所辖区域所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档案局。

人:曲梅  张丽

联系电话:2348363

    箱:fgywk@163.com

附件:1、《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表

      2、《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济宁市档案局

                                2013418


附件1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

保管期限表》审批表

单位(盖章):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修改意见

       

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盖章)

       

 

附件2

编辑: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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